集装箱发放和交接的依据:集装箱的发放和交接,应依据《进口提货单》、《出口订舱单》、《场站收据》以及这些文件内列明的集装箱交付条款,实行《集装箱设备交接单》制度。从事集装箱业务的单位必须凭集装箱代理人签发的《集装箱设备交接单》办理集装箱的提箱(发箱)、交箱(还箱)、进场(港)、出场(港)等手续。交接责任的划分(1)船方与港方交接以船边为界。(2)港方与货方(或其代理人)、内陆(公路)承运人交接以港方检查桥为(3)堆场、中转站与货方(或其代理人)、内陆(公路)承运人交接以堆场、(4)港方、堆场中转站与内陆(铁路、水路)承运人交接以车皮、船边为界。
各地海关对敏感性和受商标产权保护的商品将重点查验。对于涉及知识产权的货物,应提前填妥“知识产权申报表”,无论有无品牌,也无论是本公司或工厂注册的商标,还是客户定牌,都应事前准备妥相关的注册商标的资料或客户的授权书;对于货物品种繁多,一票托单中有多种不同类型的商品,制单时应详尽罗列各种货名及货号,不要笼统用一个大类商品编码代替,报关时会引起海关的疑问,被查验时发现与实际货物不符,带来不予放行的麻烦。
所以真实的现状是:总体运力过剩,但优质的运力远远不足。如果市场不能集中,就无法实现社会资源的有效利用、产生规模的集聚效应、诚信体系的建立、以行业整体品质与服务的提升来提升行业的话语权。传统专线发展,基本上全靠各自在自有专线上“单打独斗”,单单依靠自己的力量和维系的资源,遵从“契约精神”,管好自家的“一亩三分地”,发展稳健却缓慢。随着物流市场的不断壮大与反复冲击,国际进出口、国际货代等业务的大量涌入,强烈地冲击着传统专线物流的发展轨道,跑路的专线企业越来越多。市场形势的快速发展与重心的转变,要求我们专线企业的发展必须做出改变,必须适时突破局限,于是专线物流企业必然迎来了一场整合转型的发展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