վ-4000马力港内拖船哪里有,我们拥有自己的造船厂,承接各种拖轮的建造业务,欢迎广大客户来函、来电洽谈业务。
在管辖海域内,进行油类作业的船舶、设施和码头的所有人或经营人应按要求编制油污应急计划。损害情况及所采取措施等内容的书面报告。船舶、设施造成的海域污染或大气污染,由湛江海事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在管辖海域内,从事船舶废弃物接收的单位,必须经湛江海事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并取得作业许可证后,方可从事该项作业,并按规定做好防污工作。
严禁载客渡船装运危险货物。原则上不得装运危险货物。确需装运时,严格按《客货船装运危险货物限额表》的要求装运,并经湛江海事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在管辖海域内的沉船、沉物或漂浮物,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湛江海事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打捞。发现沉船、沉物或漂浮物应向湛江海事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拾获海上漂浮物,必须交湛江海事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在港区内使用岸线或者进行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的单位或个人应事先将有关批文、图纸,报湛江海事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完工后应及时向湛江海事行政主管部门递交该工程的竣工图纸及有关资料。
需申请海事调解处理、海上交通或海事损害文书签证的船舶、设施,应向湛江海事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损害鉴定书和有关损失的证明文件。由于发生海上交通引起的民事侵权赔偿纠纷,如申请湛江海事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当事各方可在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湛江海事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调解申请。当事人向湛江海事行政主管部门递交调解申请书后中途不愿调解的,应当递交撤销调解的书面申请,并通知对方当事人。调解不成或不愿意调解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海事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海事法院起诉。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各方应当主动履行;达成协议后当事人反悔或逾期不履行协议的,视为调解不成。已向海事法院起诉或申请海事仲裁机构仲裁的,当事人不得再申请湛江海事行政主管部门调解。
对造成通航水域回淤变浅的,限期挖深恢复原状,并处以违法当事人1000元至10000元罚款;对导致船舶发生海上交通的,由违法当事人负责赔偿,并处以3000元至30000元罚款。违反本规定在港区内某一航段特定的航行规则,危及其船舶安全,经指出不予纠正的,对违法船舶给予告或处以500元至1000元罚款;对违法人员给予告或罚款100元至200元,情节严重的并扣留适任证书1至3个月。船舶、设施系带航标的,对违法船舶、设施处以500元至1000元罚款;对违法人员给予告或处以100元至200元罚款。违反本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