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以为捡了个大便宜,没想到却是个坑。”近日,市民赵女士(化名)向本网反映,自己在商之都合肥东城店购物后参加了商场的折价购买玉器活动,而当她将购买的玉器找人鉴定后却意外得知,购买的玉器可能并不像标价的那么值钱,“想去退货,才发现发票上写着促销商品,不能退换。”
反映:一折购买的玉器不值钱
赵女士说,自己之前到商之都合肥东城店购物,买完东西结账时,工作人员给了一张小卡片,说可以凭此免费领个小礼品。随后赵女士按照指示来到一楼聚铭福专柜领取礼品。没想到领完小礼品后,聚铭福专柜工作人员又告诉还可以免费抽奖。
因为是免费抽奖,赵女士便抱着无所谓的态度随手一抽。没想到售货小姐刮开卡片后对她说中了一等奖,可以以一折的超低价购买专柜的任何产品。赵女士心想,商之都是大型商贸企业,应该不会有骗局吧,随后她就挑了个价值6880的坠子,打完折688元。而售货小姐还一个劲的说,她太幸运了。
原以为占了大便宜的赵女士高高兴兴回到家,没想到家里一个懂玉的亲戚看了吊坠后却说,这个玉坠很一般,可能不值什么钱。赵女士赶紧上网查了一下发现,已经有全国各地都有不少人在网上反映在聚铭福购买玉坠被骗的事情。赵女士越看越不对劲,当准备到商场去退货时才发现发票上写着促销商品,不能退换。
“其实我也看到很多这样的情况,心中也有警惕。”赵女士说,但它这个活动是在商之都里面举行的,想想商场在当地有很大的影响力,自己也就放松了,“我觉得商场应有管理和监督的责任吧,避免老百姓的利益受到损害。”
体验:很容易就抽到一等奖
根据赵女士反映的情况,来到了商之都合肥东城店聚铭福柜台,店员说,只要在商场购物满50元以上,就可以拿到一张赠品券,同时还可以参加抽奖,一、二、三等奖分别是以一折、三折和六折的价格购买柜台里的玉器。
而在商场的收银台里,发现赠券被随意的摆放在台面上,顾客可以随意的拿取。当拿了一张赠品券再次回到聚铭福柜台并参加抽奖后,店员兴奋的说中了一等奖,可以以一折的价格在柜台里购买任何标价在5000元以下的商品。“标价5000元的吊坠,您只需要掏500元,简直就跟白送差不多,您手气实在太好了!”
随后询问,这个一等奖的抽中率高不高啊,自己怎么这么幸运啊。对方说,抽中的几率并不高,但还是你的手气比较好。随后以再看看为由,离开了柜台。而对方还是一再考虑一下,不要错过机会了。
商场:已准备叫停该活动
为了解该活动的具体情况,随后与商之都合肥东城店方面取得了联系。
我省已经逐步推广商场“明码标价” ,一旦虚高折扣或是虚假打折,就构成价格违法行为。而在商之都合肥东城店里,聚铭福珠宝在原价的基础上打一折出售是否违反了相关规定时,对方表示,玉的价格不好界定,随着市场波动比较大,不能说打一折就有问题。
又问及该活动是柜台的活动还是商场活动,赠券为何都摆放在收银台上,顾客可以随意拿取时,对方表示,这是柜台自己开展的活动,但商场方面是同意的。随后询问,商场里承诺不出售假冒伪劣产品,这个活动是否能保证出售的产品不是伪劣产品,对方回应说顾客如果觉得有问题,可以拿来退换。
对方同时表示,目前已经准备叫停柜台开展的一折购买珠宝的活动了,而具体原因对方却没有说。
赵女士说,经过这一折腾,自己觉得还这个活动还是有猫腻的,商家为什么一定要打一折的价格对外出售,而不是直接明码标价呢,“仔细想想看,这就是想抓住人们想占便宜的心理,把东西卖出去。”
提醒:消费者要识别消费陷阱
对于商场采取抽奖方式让消费者购买珠宝玉器的行为,律师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如果以虚假的“优惠价”、“有奖销售”或者其他欺骗价格的方式销售商品,可根据《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的规定,消费者可要求商家赔偿损失,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产品费用的一倍。
律师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玉器产品前,消费者要查看证书。注意查看商家是否具有营业执照及商品是否具有权威部门(如国家珠宝玉石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出具的检测证书。消费者还可以通过登录证书所示的珠宝玉石检测中心网站,查询证书信息真伪。
而对于商家推出的“抽奖销售,满额兑换”等节假日促销手段,律师提醒,消费者一定要擦亮双眼,反复对比,因为这很可能存在消费陷阱。此外,消费购物凭证是购物的证据,消费者一定要妥善保存好。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消费者与经营者交涉或向工商部门反映都要提交有关凭证作为证据,同时还应注意搜集和保护现场及物证,以便查清事实,明确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