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江西省新余市的王女士、李女士和钱女士,报名参加了云南昆明大理丽江6日品质游,旅游途中遭遇购物骗局。最终,在新余市消费者协会和昆明市盘龙区消费者协会的帮助下,她们才挽回了损失。
王女士回忆说,在旅游的前3天,导游一再告诫大家,不要乱买“旅游垃圾”,不要乱花钱,让大家对他产生了信赖,认为这家旅行社较为规范,值得信任。然而,到了旅游的第四天,导游就开始给大家“洗脑”,向游客大肆宣传翡翠的价值以及升值空间。此后,导游将游客带到了位于世博园内的朗玉珠宝公司。
在卖场工作人员的鼓动和导游的诱惑下,王女士花2万余元,购买了一批所谓“传家宝”级别的翡翠玉器。李女士想到这些玉器是“传家宝”的级别,又是12年前的产品,有鉴定证书和税务发票,便坚定了购买的信心,买了一枚标价4.98万元的翡翠手镯。钱女士看中了一枚标价3980元的翡翠手镯,毫不犹豫地付款提货。
旅游结束返回新余后,3人的心情依然很兴奋,觉得自己捡到了宝贝。可她们的家人对这批玉器却持怀疑的态度。通过几个月的查询和对比,3人发现上当了。首先,这批翡翠玉器价不符实,售价远高于市场价格十几倍甚至是几十倍。其次是虚假宣传,导游宣称朗玉公司是政府出资成立的,但实际上是私营企业;导游称这批玉器是十几年前的产品,但实际上全是2011年的产品。
5月9日,气愤难忍的王女士、李女士、钱女士,联名向新余市消协写信投诉。
受理投诉后,新余市消协工作人员详细了解事情经过,并及时与昆明市盘龙区消协取得联系,发函请求协助处理投诉。在盘龙区消协,特别是在盘龙区消协世博分会的帮助和调解下,朗玉珠宝公司最终同意退回商品款的90%,并解释说其余10%的货款已经作为回扣支付给了旅行社和导游,无法退回。此时,王女士3人终于明白导游为什么极力推荐、卖力蛊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