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新闻资讯 > 珠宝

河北商场8800元买的钻戒 戴了半个月钻石掉了

发布时间:2013-01-04 来源:21世纪珠宝-21Gem 572

  近日,市民郑女士来电:

  前不久,我在某商场一个国际品牌首饰店,买了一款售价8800元的钻石戒指,可戴了半个月,钻戒上的钻石就掉了下来。我要求退货,首饰店不同意。

  2012年12月3日,郑女士在中山路某商场一个国际品牌首饰店,买了一款售价为8800元的钻石戒指。12月10日左右,她发现钻石有些晃动,也没在意。12月18日,她正在上课时,忽然钻戒上的钻石不见了,找了半天才找到。次日,郑女士来到该商场首饰店,想退货。可首饰店工作人员不同意,称公司有规定,商品一旦售出不予退货。随后,郑女士向该品牌首饰店总部投诉,也没有得到回应。

  昨日10时许,记者随郑女士来到商场,该首饰店店长说,此前从未出现过钻石脱落的情况。如果郑女士不满意,可以调换,但公司有规定,首饰属于贵重物品,一旦售出不予退货。

  “才戴了半月,钻戒上的钻石就脱落了,我没办法再信任这个品牌。我花这么大价钱买的商品,出现了质量问题,为什么不能退呢?”郑女士质疑。

  对此,律师王英杰认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商品生产商和销售商除了承担质量担保外,还要承担修、退、换等义务。商家自称“一旦售出不予退货”,免除了其对消费者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后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属无效的霸王条款。郑女士购买的钻戒钻石脱落,说明存在一定的质量问题,首饰店理应为消费者更换或退货。

  昨日15时许,经多方协调,该首饰店给郑女士办理了退货。

分享到:
0
更多

热点资讯